云南省医学会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专科分会:
根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云继委办发〔2022〕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云南省医学会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方式
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新项目和备案项目采用网络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输入专科分会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后在网上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
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备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月15日。
网上申报完成确认无误后,请点击网页上打印功能,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新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于2022年9月15日前、备案项目的纸质材料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送我会学术会务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备案要求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即获批的新申报项目规范完成举办、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执行情况、所填报的执行情况均获审核通过的项目)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原只能备案1次调整为可连续备案2次。即:2021年获批的新审批项目,并已列为2022年备案项目的,可继续申请作为2023年的备案项目。
2.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2年国家级新申报项目,专科分会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申报为2023年备案项目。
3.如项目申报备案,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4.项目备案时题目中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方式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项目、备案项目、延期项目)采用网络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网址:http://www.ynwskj.com;
2.点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3.点击西医入口的“省级(Ⅰ类学分)”;
4.输入专科分会账号用户名及密码后在网上进行申报(因系统更新,申报账号变更在“系统设置”-“科室管理”中查询)。
(二)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
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25日;备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月15日。
网上申报完成确认无误后,请点击网页上打印功能,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新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于2022年9月25日前、备案项目的纸质材料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送我会学术会务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备案要求
1.如当年举办完成并按要求完成了省级CME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后,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备案只可进行1次。
2.如项目申报备案,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3.项目备案时题目中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
(四)项目延期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2年省级新申报项目,专科分会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填写延期申请。延期申请需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提交。为避免影响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举办完成。
三、相关事宜
(一)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项目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并须符合项目申报条件。鼓励和支持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及儿科学、口腔医学、眼耳鼻喉科学、急诊学、药学、麻醉医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精神卫生等急需紧缺人才培训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请专科分会填报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及项目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见附件)。
(三)专科分会新申报的202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名称,须与2023年拟举办的学术会议名称一致,规范格式为:云南省医学会+XX年+专业名称+学术年会;云南省医学会+第XX届+XX次+专业名称+学术会议;云南省医学会+专业名称+专题研讨会;云南省医学会+专业名称+中青年(基层医师)学术会议等。
(四)项目负责人新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各不超过2项,每项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五)如邀请到省外或不在本地区的授课教师参与授课,授课老师不能亲笔签字,需得到授课老师的许可并提供邀请函、邮件、短信、微信截图等能说明授课老师已同意的依据,方可代签。
(六)国家级、省级项目每年只进行一次申报,请各专科分会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四、联系人
云南省医学会学术会务部:洪曼玲 0871-65362879 15974842704。
云南省医学会
2022年8月12日